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、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《关于做好2003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》(人考中心函[2003]24号)文件精神,现将有关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考试情况公告如下:
一、考试时间、科目及考点设置
2003年10月10号:下午2:00—5:00 资产评估
10月11日:上午9:00—11:30 经济法
下午2:00—4:00 财务会计
10月12日:上午9:00—11:30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
下午2:00—4:30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
考点设在郑州
二、报考条件
(一)参加全部科目(考五科)考试条件:
1、取得经济类、工程类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,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3年。
2、取得经济类、工程类本科学历工作满三年,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1年。
3、得经济类、工程类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、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一年。
4、取得经济类、工程类博士学位。
5、非经济类、工程类专业毕业,其相对应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延长2年。
6、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,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类、会计、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,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,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五年。
(二)参加免试一科(考四科)考试条件:
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2年,并按照国家有关评聘为经济类、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,可免试一科相应考试科目。其中评聘为高级工程师(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、副研究员等)职务的人员,可免试《建筑工程评估基础》或《机电设备评估基础》;评聘为高级经济师(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、副研究员等)职务可免试《经济法》;评聘为高级会计师、高级审计师(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、副研究员等)职务可免试《财务会计》。
注册评估师考试实行滚动式考试,参加全部科目考试(5科)有效期为三年,参加免试部分科目(4科)考试有效期为2年。
三、报名办法、时间、地点
1、报名办法:报名时须交验本人身份证、毕业证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、主要工作经历证明和参加资产评估相关工作经历证明,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,并提交身份证、毕业证复印件、本人近期同底版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三张。以参加2002年度考试的考生请持上年准考证报考。
2、报名地点:省辖市报考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到当地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报名;中央驻豫单位按属地原则报考;省直单位报考人员到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业务部办理报名手续(地址:丰产路99号 联系电话:5745099)。
3、报名时间:报名时间为2003年4月10日至4月30日。
四、收费标准:根据有关规定每人每科交纳考务费30元。
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 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
2003年4月1日